配电网三项标准批准发布 |
[字号:大 中 小] 2016-03-17 阅读次数:1419 |
近日,国家能源局发布2016年第1号公告,批准发布《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》DL/T 5729-2016、《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》DL/T 599-2016和《县域配电自动化技术导则》DL/T 390-2016等三项配电网相关标准,新标准于2016年6月1日起实施。 为建设城乡统筹、安全可靠、经济高效、技术先进、环境友好的配电网,保障民生、拉动投资、带动制造业水平提升,实现稳增长、促改革、调结构、惠民生目标,2015年9月国家发改委出台《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》(发改能源[2015]1899号),随后国家能源局印发《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(2015~2020年)》。行动计划中重点任务之一就是“加强统一规划,健全标准体系”,要求“对现有配电网技术标准进行全面梳理,及时修订完善,逐步建立完备的配电网技术标准体系。为保证《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(2015~2020年)》的顺利实施,2015年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着手修订《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》(DL/T599-2005)和《县城配电网自动化技术导则》(DL/T390-2010),重点编制电力行业标准《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》。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高度重视配电网标准体系建设,编制了《关于配电网规划建设标准制修订工作建议》,组成了相关标准编写工作组,及时启动配电网规划设计、改造和配电自动化三项标准制修订工作。通过广泛征求意见、协调处理重大技术难点,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,经过大半年的努力工作,在国家能源局的领导下,在有关企业的积极配合下,按照征求意见稿、送审稿、报批稿等标准化程序,完成了这三项标准的编制任务。下一步,中电联标准化中心将进一步修订、完善配电网技术标准体系,加大配电网技术标准的宣贯推广与执行力度,全面推行配电网标准化建设,为配电网建设改造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。 《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》适用于110(66)kV、35kV及以下各电压等级配电网规划设计,标准对供电区域、规划编制基础、负荷预测与电力平衡、主要技术原则、电网结构、设备选型、智能化基本要求、用户及电源接入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规范,并提出了配电网规划计算分析与技术经济分析的相关要求。目标是建成具有必备的容量裕度、适当的负荷转移能力、一定的自愈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、合理的分布式电源接纳能力的配电网,实现安全、可靠、经济地向用户供电。 《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》适用于我国城市及农村地区10kV及以下中低压配电网的改造工作。改造目的是提高供电能力、消除电网安全隐患、增强网架灵活性、改善电能质量、适应分布式电源及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接入等。《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》提出了要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,遵循统一规划、分步实施、因地制宜、适度超前等改造原则,对中低压配电网的可靠性、经济性,保证电能质量作了明确的规定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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